福建高院判中創新航停止侵害寧德時代專利行為

2024-12-27 11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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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高院近日對寧德時代與中創新航的專利糾紛案作出判決,要求中創新航及其子公司中航鋰電(洛陽)有限公司停止侵犯寧德時代的「防爆裝置」專利,並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4157萬元。中創新航表示將提起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