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高院判中创新航停止侵害宁德时代专利行为

2024-05-23 16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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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高院近日对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的专利纠纷案作出判决,要求中创新航及其子公司中航锂电(洛阳)有限公司停止侵犯宁德时代的“防爆装置”专利,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4157万元。中创新航表示将提起上诉。